读后感是我们对文学作品的思考和感悟的记录,读后感能够激发读者对书籍的情感共鸣和情感体验,下面是优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鲸读后感500字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鲸读后感500字篇1
今天我又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儿童名著,这本书书名叫《金银岛》让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金银岛》是一部险象环生的冒险小说,它的作者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是19世纪后期英国著名的散文家和诗人,新浪漫主义文学代表。他1850年出生在在苏格兰的爱丁堡,从少年开始就喜好文学,一生著作颇丰。他对小说创作一直抱有浓烈的兴趣,不断地在短篇小说中尝试着各种描述技巧和人物刻画的手法。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
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于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
充满冒险乐趣、惊心动魄、精彩生动的金银岛,让我有高潮迭起、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这本书把我也带到了寻宝的气氛里,我对这些名著深深地着迷了,我也要尝试一下写这样的文章。
鲸读后感500字篇2
?查理九世》是一套探险类的书,我一开始并不知道查理九世是谁,也许你们跟我一样,以为查理九世是一位王子什么的,我看了这套书后,才知道:查理九世是一只神奇的小狗!这套书讲述了自从一只会说话、拥有纯正皇家血统的小狗——查理九世来到了墨多多的家里后,墨多多和他的伙伴们以及查理九世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奇异事件。
在查理九世的带领下,外号问题多多墨多多的墨小侠、班长尧婷婷、外号育林小霸王虎鲨的胡沙和小发明家扶幽组成了一个名为dodo的冒险队,并被世界冒险协会认可,颁发了迷境徽章。每次发生的奇异事件,dodo冒险队都能化险为夷。这些奇异事件有遇见拥有永生,身上却布满皱纹的无眼人鱼;在恐怖的白骨森林里意外地发现世外桃源;在豪华的别墅里有全身血红的吸血山蛭,并意外地碰见孟婆,闯进奇怪的“阴间”。
我最近也看了许多其他的冒险书籍,比如说绅士怪盗亚森·罗平、哈利·波特、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变身为江户川柯南的高中生名侦探工藤新一等。这些故事让人深深地融入到其中,似乎读者本身就是书中的一个人物,时而担心,时而惊讶;时而焦急,时而欢呼。(。)
青少年都喜欢读冒险书籍,这说明冒险、探险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求新求变的天性使然。我们整天生活在学校的学习氛围中,也只能从冒险、探险的书籍中寻找那份刺激了。
鲸读后感500字篇3
我读了昆虫记之后,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田野里的蟋蟀,这篇作文写出了蟋蟀的生活习性、繁殖、天敌、巢穴……
首先,我来说一下蟋蟀的生活,蟋蟀会唱歌,他有一副专门唱歌的“发音器”,这个机器可以调节声音的大小,可以由来迷惑敌人。平常捉蟋蟀的时候要仔细听,不然蟋蟀的声音会把你弄得分不清东西南北。蟋蟀的大腿很有力,一条可以调的又高又远,这个“小鬼”很聪明,他有非常强大的参差不齐的牙齿,当你把他抓起来的时候,他会在你的手上狠狠的咬一口,有一回的时候我被一只大蟋蟀咬了一口,由于咬得太厉害了,我的手被咬破了,都出血了。
他的巢穴,蟋蟀的巢穴大部分都在草多的地方,非 常隐蔽一般人找不到。他的巢穴在上流,不会被雨水冲进去,并且非常弯曲,用小刀挖的话要挖两个小时才有可能把整个巢穴挖开,蟋蟀巢穴的最深处大约有九寸深。当我们听到蟋蟀的叫声很有可能是从巢穴里传出来的。当我们扒开草丛的时候会发现草丛里面只有只有小洞并没有蟋蟀这就是蟋蟀的诀窍,他在洞的旁边!嘿嘿!
他的繁殖,蟋蟀产卵,一产就是好几百个,我们会想到过上几年,蟋蟀这个品种会大量增多吧,no,蟋蟀的卵会被许多种虫子和蚂蚁吃掉。尤其是蚂蚁这种可恶的小家伙他们会把蟋蟀的卵吃的一粒不剩,蚂蚁们很勤快,人人都歌颂它,科学家们甚至把它们捧上了天。实际上,“好人无人知晓,坏人声名远扬。”
这就是田野上的蟋蟀,我爱昆虫记,他使我进入了昆虫的村落。
鲸读后感500字篇4
终于把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看完了,结尾令人有些震惊。思绪随着故事情节的波动有些纷乱,白鹿原上的生活百态随着白鹿两家的主线而展开,在中国大地上描写的这一小块儿地方折射着整个社会时代的`变迁。
岁月的风霜雨雪,风和日丽一遍又一遍,一茬又一茬地涉足这片古老的平原,精灵的白鹿跃动着人们记忆中久违的传说,不管经历多少坎坷风雨,生活的轮子依然不分昼夜地滚动前进,这是岁月蕴含的冷酷而坚实的力量。《白鹿原》的主人公白嘉轩、鹿子霖两大家族有形或无形的较量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与深入。为了生活而争,为了脸面而争。当然书中并无直接而露骨地描写两大家族的斗争,而是从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最终以鹿家惨败结局。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是条真理。白嘉轩是中国传统男人的写照,墨守陈规、自力更生、谨小慎微、兢兢业业的生活。因此,他没有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始终以一个威严族长的身份立信于白鹿村,恪守明哲保身的理念。鹿子霖的性格与白嘉轩不大一样,他追求功利,争强好胜,作风不谨,却又有胆小怕事的一面。他一生虽然也经历了起伏的官场,但终究也没创造些什么辉煌,最后也以悲惨收场。我觉得性格变化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白孝文,一个是黑娃。白孝文经历了一场饥荒的打击之后,由软弱变得坚强起来,这也多亏他鹿三叔的话语刺激的作用。他从原来的唯命是从,规规矩矩,优柔寡断的性格中走出来,变得桀骜不驯,急功近利了。而黑娃的性格可谓一波三折,先是小时的胆小羞怯,后又勇猛剽悍,最后又归于知书达礼,学为好人。其实性格与环境的关系是辩证的,环境塑造了某人某种性格,而某人凭着某种性格来重新塑造环境。
?白鹿原》作为矛盾文学奖的作品,它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一个平原,一个族群的生活画面,读进去,我们仿佛身临其境。随人物之悲而悲,随人物之喜而喜。我们往往被小说中的人物感染,这大概就是大师笔下写实笔触的力量吧!
书中的生活生命人生跌宕起伏,而我们的呢?
希望用青春奋斗的热情搅破生活的波澜不惊,用我们的双手与智慧打造自己的未知前程。
鲸读后感500字篇5
回想起老师讲《柳叶儿》,心中忽而抽搐了一下,我不禁慨叹,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又多么浪费手中的食物。回想起无数个面包被扔进垃圾桶,我不禁低下了头。
想起当时人们,根本无法维持生活。他们挖野菜、扒树皮、摘果子、抢柳叶……人民正陷入水深火热的生活当中。柳叶,本来就苦,还要泡,再切碎,煮成糊状,可想而知,那根本难以下咽的食物竟养活了许多条生命。柳叶给与了他们生命,他们懂得珍惜,可现在的`人们却只会浪费。
现在,有的人丰衣足食,竟毫不犹豫地扔掉一块蛋糕,随意倒掉一碗豆浆。那碗豆浆在当时的人们眼里,简直就是人间极品阿!同学们在倒掉食物的时候,是否想过中国现在又有多少人在忍着饥饿的折磨;他可曾想过那一些食物能救活一条条的生命;他曾想过那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
人们,现在越来越浪费。浪费的水资源、电资源、食物……数不胜数。开着的水龙头,水“哗”、“哗”地流着,路过的人竟“视而不见”;开着的电灯、电风扇白白地浪费电,看到的人竟无动于衷;比较难看的食物,竟毫不犹豫地扔进垃圾桶;家电,有点陈旧就全部扔掉,换上跟上潮流的。他们这一行为,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如今虽说祖国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但仍有恒多贫困山区,吃不饱、穿不暖,度日如年地生活着。现在全国仍未达到小康,节约--这传统美德就没有了,那岂不是中国人最大的悲哀。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如果我们连节约都不会,又怎么配做炎黄子孙呢?我们应该从小做起,节约每一件物品,爱护每一件物品,把我们的节约精神发扬下去。
节约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各位能及时改掉浪费的习惯,做一名节约的好公民。
鲸读后感500字篇6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转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鲸读后感500字篇7
戏剧不熟。也没有自己的方法。莎翁也不熟。
来想想。那不勒斯王似乎从没有恶毒的攻击性语言,也许是为从前的事情潜在折磨,对权力之事看淡看薄。也许是女儿刚刚远嫁的失落中还未平复,又遭遇这一场儿子葬身大海的残事。他以一个待罪之身,愁云惨淡已然让人心生怜悯,加之王者之态,先被读者谅解,也最终会被米兰公爵宽恕吧?
再看米兰公爵。神经质的复仇者。不能说他对今后的生活做了各种思考,最后选择了此种安排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与基督山的伯爵不同,他的复仇之心是一直在变的,当看着爱女,并且是如仙女一般美好的成长时,在荒芜人烟只有精怪的岛上舔舐伤口的时候,刺剑抛血还是为女儿寻找幸福安享余生呢?他选的是最好的路。当一个好人被谋害才称得上正义的复仇。而一个好人,即使复仇,在用计谋法术伤人的时候也会心生不忍受到折磨吧。宽恕未尝不是最好的复仇。将阴谋公开,让歹人羞愧,不安,恐惧,受到排挤,兵不血刃,内心安宁,多好的事儿啊!如此行事,更证明了他的睿智。却在岁月的折磨和驱使中令人畏惧。一个荒岛之王,一个法力强大,一个需要驾驭驽钝粗鲁丑陋的人和聪明美丽变换无形的人,一个还要保留理智的,内心澎湃的又要克制的米兰公爵,神经质的人。强有力的执行能力,岛上的暴君,向命运和善意屈服的,坚定还有一丝不安的人。
两个弟弟。篡位者必然是弟弟。所以两个弟弟很不幸的丑陋了彼此。但为什么弟弟夺位只能是篡位者呢?权力为什么又只能给一个年级大一些的兄长和他的年幼的孩子呢?如果弟弟的身份如此尴尬,手惩罚的应该是造出他们的不知节制的父母,不对么?或者是,以免大孩子遭到不幸而保完全?所以弟弟只能去篡位或诅咒亲人的死亡。米兰公爵之弟最好之处在于,只窜位,不伤人。这应该被肯定吧?至于唆使那不勒斯王之弟嗜亲,也仅仅是因为事不关己而已吧?所以真正的恶人应该是杀人未遂的那不勒斯王的弟弟。对吧?
嘲讽的,悲伤的,严厉的,贪婪的,愚蠢的,报复的,哀求的,爱慕的,关心的,善良的,劝谏的,里面的语言和语气之丰富,很容易辨别人物性格和身份。这就是所谓的成熟老辣的精准吧?至于莎老翁在想什么,又为什么而写,我就只能看到这些。
混沌过一世,善恶不分离;努力有美好,放手也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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