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是对书中问题和困惑的思考和探索,也可以是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和领悟,读后感是一种沉淀思想的过程,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人生和价值观,以下是优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黑焰的读后感100字推荐8篇,供大家参考。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1
萧红写出来的呼兰河城那几个人物,各自的命运都感觉像是被某种力量驱使着,发生在透明身上的事情仿佛瞎闹一般。这些人物迂腐而纯真,无力但不脆弱,他们察觉不出生命应有的那种绝望,反而有着非凡的生命力。就像孩子们逛庙会时会叫大人买的那些不倒翁,“非常灵活,按倒了就爬起来”,而且是很快地爬起来。无论他们身上的故事怎么滑稽怎么喧闹,但另一方面他们的生活终归是静的,始终安安静静地过着日子,“狗有狗窝,鸡有鸡架,鸟有鸟笼,一切各得其所”。
萧红最爱祖父,她出生时,祖父已经六十多岁。萧红从小喜欢跟着祖父念古诗,但那个时候她还读不懂“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祖父详细解释了,她依旧不懂:“为什么小的时候离家?离家到哪里去?我也要离家的吗?等我胡子白了回来,爷爷你也不认识我了吗?”祖父笑着回答:“等你老了还有爷爷吗?”
小说中间有一段写萧红与祖父的生活,充满童真童趣。我最感动的,是萧红一个人在后院里玩耍的那段描写:“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是那么的自由。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朵谎花,就开一朵谎花,愿意结一根黄瓜,就结一根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根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
这难以忘却的童年记忆,正是《呼兰河传》的创作缘由。祖父过了八十岁就去世了,之后萧红离开呼兰河城开始逃荒。小说完稿于1940年12月12日,距萧红逝世仅不到两年。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2
我读了《红楼梦》这本书。里面从第一章甄士隐梦中见“宝玉”到第二十五章得通灵宝玉绝尘缘,里面的经过是:女娲补天洞,顽石变玉却通天,兴衰成败失计算,贵贱祸福不由人,不知金玉良缘,哪管木石前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尝遍人间三百味,石头回去谈空空。
这本书的意思是:石头通灵尝人间百味,世间顽愚惜真假不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3
读完《城南旧事》,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林海音从五岁到十三岁的童年故事。
英子五岁时,结识了所谓的疯子秀贞和妞儿,她发现秀贞并不是疯子,只是因为丢失了孩子,失去了丈夫,心里有极大的痛苦无法与人沟通而感到难过,从此一蹶不振,被人称为疯子。妞儿是一个得不到温暖的孤儿,后父后母对她很不好,经常把她打得皮开肉绽,最终,细心的英子发现妞儿脖子上的胎记很像秀贞所描述的,于是怀疑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果然如此,历经磨难的母女最终团聚了,秀贞带着女儿踏上了寻夫之路。
妞儿离开了英子。渐渐地,英子上学了,在英子眼里,人太多,很难分清好人和坏人,英子和一个小偷的接触中,明白小偷是因为供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去偷东西,结果,还是被警察抓住了,看到这儿,我也和英子有同感,不仅仅不恨这个小偷,反而很同情他。
过了几年,兰姨娘被丈夫赶出家门后,住在英子家里,爸爸对兰姨娘产生了好感,却被头脑聪明的小英子发现了,于是英子制造了好多机会,把兰姨娘和逃难的德先书搓成一对儿。
可怜的保姆宋妈为养家糊口,抛下自我的孩子,忠心耿耿的照顾英子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被她的丈夫用去赌博,并且还把自我的女儿卖掉,还死了儿子,两个孩子都离她而去,宋妈是多么悲痛呀,我真痛恨她的丈夫,太没良心了。在英子十三岁那年,爸爸因为得重病死了,妈妈的负担就加重了,英子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她逐渐担任起了很多父亲的职责。
每个人的童年都仅有一次,过去了就不会在回来了,看着这淡淡的文字,每一个故事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家林海音将儿时的记忆写得如此细腻详细,也唤醒了我太多的童年的往事。
兰姨娘读后感600字
导语:今天小编精心分享,大家要采纳喔!
兰姨娘真是俏,心思也特别的巧。
一侧有一颗金牙,一笑嘴歪着就咧出来,偏巧嘴边还有个酒涡,一笑跟着打转,可以看出兰姨娘真是个很懂得结合自身特点独特打扮、冰雪聪明的女子,她必定是天生就有点嘴歪,俗话道:“十个歪嘴九个俏”,歪嘴中绝大部分都很漂亮,而她歪嘴那边嘴角又有一个笑涡,所以干脆在那侧镶了颗金牙,一笑就能借金牙的晃眼让人留意到她甜甜笑着的嘴角和酒涡。这个笑抹出了兰姨娘人生的基调,不论怎样都要笑对生活,而且要笑得好看、笑出姿态,笑得谁也忽略不得。
她的装扮很时尚,淡青色的印度绸旗袍,镶着黑边儿再压一道白牙儿,头上油光刷亮的麻花髻;
她的心思很巧妙,给英子做的西瓜灯让英子好好得意了一把;她的手艺很轻巧,连烫烟泡灵巧的动作都让人有欣赏艺术的错觉。
她还很幽默,会跟英子打趣说:“你的大字刷好啦?”一个刷字用得多诙谐巧妙。
隐藏在兰姨娘笑意之下的底色是兰姨娘的苦。
兰姨娘的妈妈为了她生病的哥哥在她三岁的时候就把她卖了,所以她有记忆的童年必定像“小戏子”妞儿一样的凄惨,十四岁被卖到北京成了青楼女,更是不见天日了,十六岁开始接客,开始迎来送往,过着人前欢笑人后落泪的日子,好容易被一个恩客接回家从了良,一大家子的人又容不下她,她选择主动离开。兰姨娘从来就没有想过依靠谁过日子,她人生的底气、她好强的气质全是自己给自己打下的。
在不洁净的地方生存过,却丝毫未损她的善良
她和英子一起坐黄包车,总让英子往里坐;英子看到自己父亲对兰姨娘的暧昧不是滋味时,兰姨娘主动提醒英子爸注意旁边有孩子;英子因为这个事放声大哭又是兰姨娘赶来安慰她;意识到英子娘内心的担忧、也出于不愿意更多影响英子父亲,兰姨娘再次主动选择了离开。
不论是谁,她都平等待人
能跟所有人做到真正平等,对施大爷不因为救她脱离火坑就不敢批判,反倒是真真切切看了个仔细,看出了他把自己只当个私藏的玩物,看出了他并不是真正爱她,看出了自己一辈子不能陷在那所谓的安乐窝里,她敢于主动离开。敢于对施大爷的一番“赶她出门”的说辞嗤之以鼻;她来自下层,对宋妈这样的下层人士能像真正的朋友一样相处,说着笑话能让宋妈笑得直不起腰,她根本不用讨一个下人的欢心,只因她眼里是真的把宋妈也当朋友因为她自己也来自底层,可不像一般脱离底层迈向上流社会的'人一往上爬就赶紧跟底层人脱离关系,这个女人既能不脱离底层又对待上流人士不卑不亢,着实不寻常。
身边男性的青睐不仅仅因为她的魅力。
英子爸和德先对她的另眼看待则从侧面验证了她的魅力,她不止是有魅力,她更有一股敢作敢为敢担当的“巾帼气”,积极参加革命的德先和暗中帮助革命的英子爸,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她身上的魅力,更多的是被她身上“不怕失去所有”的原生态气质所吸引,在一种共性共鸣的震荡中对她纵生欣赏与倾慕。
而兰姨娘的所有特质中最闪耀的是她积极主动的人生行动。
青楼女兰姨娘密斯黄,她总是主动的把握机会去解救自己,成全自己人生的转折。
在青楼没有希望的日子里她没有气馁,借助施大爷对她的迷恋她逃离了那个牢笼,脱掉了“青楼女”的身份(没有她自己的主动,上天是不会掉馅饼,青楼根本不会放她脱身);之后认清了这个施大爷骨子里对她的轻视和封建大家庭的本质,毅然离开又脱掉了“姨奶奶”的身份;投奔自己看重的朋友英子父母后结识了进步青年德先,两人共同投奔新的方向,终于回归本真成为“密斯黄”。而这所有的转变都是她自己积极争取获得的(英子在其中的帮助其实都是兰姨娘一开始努力尝试的结果)。
兰姨娘是一个敢爱敢恨,敢于追求自己的自由生活的积极先进女性,她把握一切机会去解救自己,也成就了她自己的人生。
城南旧事兰姨娘读后感400一: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qiang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城南旧事兰姨娘读后感400二:
兰姨娘开始时嫁给给了一个老头子,而且她前夫(那个老头子)那边的人处处为难她,于是,兰姨娘一气之下逃了出来,来到了小英子家住下了.后来,兰姨获得了自由,转嫁给了一个在北京大学念书、很有学问的青年―――德先叔 小说塑造的一个人物――兰姨娘,是一个敢于冲破封建思想的牢笼的中国妇女,她敢于反抗,追求自己的理想、自由和幸福生活,和宋妈的命运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觉得林海音也真神,竟能把几十年前那些破碎的记忆重新组装起来,并且描绘得有声有色,文字虽朴素,但每一个字都似乎有着强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在看”驴打滚儿”时,我觉得文中的宋妈就是我的宋妈.当宋妈正犹豫是否回家乡时,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恨不得时光倒流,拉住宋妈的手叫她多住几年。 从兰姨娘和宋妈这两个人物中,对我有所启发;掌握命运的自由你自己!
城南旧事兰姨娘读后感400三: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都饱含着朴素的气息,感人肺腑。但似乎这些故事的主角最终都离开了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了、也长大了。
强”。伤离别是人生最为痛苦的一件事,撕心裂肺的痛楚往往让人迷失自我,过了许多年想起来还是伤心。记得一首令人怅惘的词:“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年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4
丑小鸭因为长的太丑,没人跟他玩,朋友都嘲笑它,骂他,他和孤单,所以他哭泣着离家出走了。
丑小鸭原来的样子丑,但他从来不欺负别的小动物,这样的品质多值得我学习呀!当读到历经磨练的丑小鸭变成漂亮的白天鹅是,我高兴极了,真是好人有好报呀。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5
曹文轩爷爷的《草房子》,就像童年一首浪漫、温暖、纯真无邪的诗。在那溢满阳光的草房子里,一切美得宁静、温馨、悠远,并且永恒。
我爱《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我爱桑校长,他工作那样认真,爱他的工作,爱他的学校,爱他的师生们;我爱纸月,她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我爱陆鹰,他长着光光脑袋,被大家叫”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但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我爱细马,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到油麻地小学,因为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孤独、压抑,可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我敬佩;我爱白雀,她有一副好嗓子,银铃般清脆,她不仅仅外表美,并且心灵美;我最爱是主人公桑桑,一个淘气的,正直的,聪明的,勇敢的小男孩。桑桑为了自我喜欢的水月而变得干净,他帮细马放羊,陪孤单的秦大奶奶聊天,卖掉心爱的鸽子,把钱借给杜小康当做生意的本钱,忍着病痛的折磨坚持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他心中有爱:爱同学,爱教师,爱父母,爱秦大奶奶,爱水月,爱妹妹……虽然那个年代的桑桑与此刻的我们有许多不一样之处,但都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心有灵犀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我们都有一颗童心,都向欢乐出发!
人生无处不真情!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真诚、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拼搏、不懈的努力应对未来的考验;成长的欢乐用我们不畏艰难的意志,掌握在我们自我的手上。
?草房子》用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期望,微笑着去应对。让我们和桑桑一样,怀着最真的心,朝着自我的梦想勇敢奋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6
在辽阔的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大白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五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最终抱憾离开了世界。大家都肯定认为的母狼紫岚都是神经病,但是我认为母狼紫岚是一个母爱无私,爱老公的人,为什么,因为母狼紫岚,把老公的转移给孩子,只是爱太重了,把喜剧变成杯具。我透过这本书,母爱是伟大的。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丁丁历险记之神秘的流星》。书里面先讲了丁丁和阿道克船长一起开着“曙光”号云洋轮,出发去找陨石。他们先从九号码头出发,到北冰洋途中,在冰岛加了油糟就出发了。
他们用曙光水上飞机飞到陨石岛上空,然后再让丁丁跳伞到陨石岛上。最后潮水涨高了陨石岛被淹了,丁丁最后被教授卡利斯天文台台长把他救到船上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好看,我还想看一遍。
黑焰的读后感100字篇8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
?海底两万里》本身是一部冒险小说,它讲述的是: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疑似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及仆人康塞尔受邀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到了怪物的脊背上。发现这怪物并非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潜水艇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进入地中海、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家乡。
这本书,通过第一人称的写法,把镜座放在阿龙纳斯的身上,却把镜头给了尼摩船长。纵观全书,尼摩船长这一角色,是我最最喜欢的。
尼摩船长他知识渊博,是他,一手把“鹦鹉螺”舰艇创造出来的,也是最最了解这艘舰艇的人;他临危不乱,是他在冰山封路时候沉着冷静地指导大家,他们才可以安全的,成功地活下去;他,重情重义,当船上面有一个水手意外死亡时,又是他,为那个水手找到一个安全,安静,安谧的水下墓地,让他,永远陪着这片大海。但是,我并不可以理解尼摩船长炸其他国家战船这一举动,哪怕是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因为,毕竟那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除了尼摩船长,这一本书里头,向我描绘了一个多姿多彩,精彩纷呈的海底世界。无论是各种各样,五彩缤纷的鱼类,还是全身是宝,苍翠欲滴的藻类,都把我的眼球紧紧地吸住了,跟重要的是,凡尔纳根本没见过海洋,使我不得不承认,凡尔纳想象力的高超。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畅游海底两万里的经历是我深深爱上了海洋,让我对自己的道德观与世界观更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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