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对待,这样写的总结才是有价值的,工作总结的写作是能够让自己成绩上的不足得到记录的,以下是优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援助月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援助月工作总结篇1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
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
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
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xx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
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
xx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
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
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
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
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援助月工作总结篇2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援助月工作总结篇3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援助月工作总结篇4
20xx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在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截止xx月xx日),包括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计xxx件,其中: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计xx件,提供法律咨询xxxx人(次),在办理民事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受援人共xxx人,涉及农民工案件xxx件。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法律援助宣传方面,今年x月,在县司法局的组织领导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要求,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组建了由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十四人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深入基层,目标群体与困难群体零距离服务,面对面解答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宣传月活动中,向群众发放了xxx多份宣传材料,现场解答了有关法律咨询,使前来咨询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在机构设置方面,法律援助有四名专职人员,另外还有一位司法所长兼任法援中心的律师,有独立的办公室和主要办公设备。各乡镇依托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站率达xxx%,各法律援工作站所辖的村也有法律援联络点。
三、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面,法律援助律师尽心尽力,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在办理康某和李某等五十多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中,承办律师急农民工之所急,及时调查取证,加班加点为其写的有关仲裁文书并代理参加仲裁,从而使仲裁机关及时作出了裁决,进入了法院的执行程序,很快使五十多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了落实。在办理刑事案件指定辨护的过程中,承办律师为被告人陈某担任故意杀人的指定辨护人,承办律师为其提供从轻、减轻的辨护意见、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采纳,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在办理丁某、彭某抢劫、抢夺、故意伤害一案中。因被告人丁某、彭某因实施抢夺、故意伤害(轻伤)作为尚未满xx周岁,为其辨护的法援律师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提出了被告人丁某不构成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彭某不构成抢夺罪的辨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从而在法律上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在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方面,县局领导经常检查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并且在有关会议上强调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
一年来,我县法援中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与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办公条件和设备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法援工作的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相关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展望xxx的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力争在x20xx的基础上,各项工作有一个新突破、新飞跃,使法援工作更贴近民生,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弱势群体的关怀。
援助月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构筑三条保障线,强化四项建设,增强五种能力。即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推动政府责任落实和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构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经费三条保障线;强化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机构规范四项建设;提高我省法律援助的组织建设、物资保障、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力五大能力。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清形势,切实把握好法律援助事业的历史发展机遇
省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字[20xx]12号)决定,把“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充分表明法律援助已作为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不仅为法律援助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充分认识并把握好这次机遇,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取得实效,努力为我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贡献。
二、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为确保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省、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2、层层落实责任,分步组织实施。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式,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任务分解到基层,逐级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务求抓出实效。加大推进政府责任落实,在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确保法律援助经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加大办案力度,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30%以上,确保1.8万件,力争达到2万件;其它法律援助事项(咨询、接访、代书)提高40%以上,达到15万件(次)。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
三、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更好服务民生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1、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放宽至2倍。
2、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省实施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实处。同时,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四、大力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法律援助“三条保障线”
1、抓住实施民生工程这一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规范达标,理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体制,妥善解决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必要的业务经费、独立办公和临街、一层接待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三年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都要达到规范标准。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整合农村法律援助资源。力争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达100%,依托村(居)委会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达100%。构架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方便群众快捷便利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与水平。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法律援助业务规程》、《法律援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修改《*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案件范围,从制度层面解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问题。
4、加强调研,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司法部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研究加强我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对策,为促进农村改革和基层稳定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调研,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会同省财政厅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进行调研,研究修订《*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省厅将在今年上半年分别举办申领法律援助工作者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培训班,组织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分批外出学习考察。各市、县(区)也应开展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人员的培训,使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法律援助工作要求。
五、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
1、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为全省外出农民工发放便民联系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法律援助证。
2、改进为残疾人服务方式。全方位开辟无障碍法律援助通道,通过提供上门服务、印发法律援助盲文版资料、提供手语翻译等方式,确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无障碍法律援助。
3、科学整合“148法律服务热线”为“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充分发挥其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作用。
4、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以更加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疏缓社会矛盾。
5、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重点指导建立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
6、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及远程查询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7、加强和改进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到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和审计范围,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法律援助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援经费检查制度,探索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检查及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的工作机制。
8、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场所下楼办公。每个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在临街一层设立独立的接待咨询室,有条件的应建立和改善便利残疾人的办公场所和无障碍服务设施。
9、为迎接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召开,各地要认真总结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总结并推广各自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1、紧密围绕民生工程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结合先进典型和案例,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大造声势,扩大影响。
2、开展“百优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和召开第二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双先表彰会。
3、利用重阳节、妇女节、儿童节、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返乡期间以及《法律援助条例》和《若干规定》颁布实施日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
4、深入法律援助需求最为迫切的基层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编辑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以及盲文版法律援助宣传读物,免费发放基层群众。
5、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20xx年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的开局之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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