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是现在运用得比较多的一种书信,很多人都觉得申请书很难写,作为链接上下级关系的纽带,申请书的写作绝不能忽视,下面是优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保全反担保申请书5篇,感谢您的参阅。
保全反担保申请书篇1
编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下称被申请人)之间_________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保全反担保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性别:xx,民族:xx,生于xxx年xx月xx日
住所:xxxx市xxx区xxx街xx号邮编:xxxx
工作单位: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性别:xx,民族:xx,生于xxx年xx月xx日
住所:xxxx市xxx区xxx街xx号邮编:xxxx
工作单位: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x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物、车辆、房产等。
事实和理由:
(写明被申请人逃避、推诿履行债务或合同义务)
为保证本案顺利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xxxxxx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
敬礼!
保全反担保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xxx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xxx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xx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截止20xx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保全反担保申请书篇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注解:此处应填写申请人请求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在辖区,并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
附:1、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紧急的证明材料。
2、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料。
保全反担保申请书篇5
异议人:xx,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xx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 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xx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xx)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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