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研报告,大家一定要按照工作的需要,拟定出可以执行的调研计划,调研报告是调研事情的文字记录,是推行一项举措的书面借鉴,优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政策落实调研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政策落实调研报告篇1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一补一发”,多头多次发放,造成了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二、解决办法
1.强化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惠农政策,要把各项惠农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把主要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向群众讲透彻,向村组干部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要针对当前农村接受政策能力强的人群外出的现实,认真研究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更加方便、快速的宣传形式,提高政策入户率。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因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为此,信州区委、区政府及时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方案》,区检察院还印发了《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组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各种关系理顺。在制定政策时,应对强农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手,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惠农是基础,强农是方向,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同时简化程序,加大资金整合力,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综合效益和项目政策效应。
4.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落实政策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强化政策资金兑现。针对部分政策资金兑现不够及时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惠农政策资金的争取、调度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力度,把政策资金按规定及时兑现给受益对象。要整合部门力量,深入乡镇明查暗防,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监督实效。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惠农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
6.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区委、区政府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由区纪委监察局总体负责,敦促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执法部门,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重点,安排人力,落实经费,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政策落实调研报告篇2
一、宗教活动对文明乡风建设的双重影响
我市依法核准的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讲经传道,训导信徒,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遵行五戒,律己修身。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宗教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人,利用农村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生活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等弱点,打着传教布道的幌子,招摇撞骗,借教敛财,传播封建迷信。少数邪教组织肆意传播歪理邪说,愚弄无知,煽动不满,干着诈骗钱财,侮辱妇女,伤害人身的勾当,给农村的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调查,我市农村有私设宗教聚会点783处,自封传道人273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及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全市先后制止了20余起非法宗教活动,少数信教群众因受到蒙敝和欺骗,陷入迷途,走向害人灭己的极端,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很大危害,给农村文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另外,由于宗教理念和教义本身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教农民过分地相信命运,依赖神灵,而削弱了居穷思变,尊重科学,勤劳致富的决心和勇气。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科技兴农,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目前我市农村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据初步调查分析,我市对农村宗教管理,尚存四个薄弱环节。
1、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农村,少数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乱建寺庙,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同时,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大都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然而,目前这项教育规划尚不明确。又如我市有私设宗教聚会场所783处,是合法活动场所的1.28倍,对这些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我市两级宗教部门由于刚升格不久,基础较薄弱。宗教管理干部28人,只占全市信教群众的万分之一点三,加之县级宗教部门无交通工具,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将束手无策。
以上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要把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明白,对农村宗教活动做到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会有助于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反之疏于管理,让非法宗教活动肆意妄动,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乡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把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村干部在准确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与县以上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订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把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对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信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对宗教活动和信教农民能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能够及时监控,互通情报,坚决予以取缔。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十分重视,今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从今年七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未经批准乱建寺庙、乱建露天佛像、乱设宗教聚会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乱建的寺庙和其他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开放一批、关闭一批、转作他用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对乱设的宗教聚会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建议各县、区和乡镇基层政权,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整治,坚决遏制宗教活动中的三乱现象。总之,通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消除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
2、要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首先要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其次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让农民懂得什么是信仰自由,使信教群众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3、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过程中应注重治本,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既要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大力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学习科技文化,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筑牢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的防线。
4、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无小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五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每年听取宗教部门汇报、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学习宗教政策和法规。要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根据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乡镇宗教工作由统战委员负责),建议提请省委在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县区宗教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这既是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措施。在物力和财力上,要尽可能满足宗教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
政策落实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关注民生的惠农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与拥护。在基层,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公平,公正?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于3月中下旬参加了对__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调研组先后召开了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座谈会,听取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关于惠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县人大代表、农村两委干部代表进行了座谈,并结合座谈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调研组共走访入户72家,发放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113份,涉及5个乡镇14个村。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县政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总体评价
20__年以来,县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及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的全面兑现。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一是稳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及时发放,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落实,减少了种粮投入成本,调动了农业生产效益,巩固了土地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荒山荒坡的开发和土地的有效利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科技增粮成效显著,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20__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0.12万吨,同比增长6.95%。
二是为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增添动力。随着优质后备奶牛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及投保补贴等各项补贴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国家对奶牛、生猪养殖扶持政策的力度加大。广大养殖户进一步恢复了养殖信心,特别是作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奶牛养殖业,奶牛存栏总量稳中有升,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分散养殖向小区养殖转变,规模化养殖不断壮大,群体质量明显提高。目前,全县奶牛存栏达到13万头,符合标准的养殖小区达到76个,20__年度优质后备奶牛达到7407头。
三是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在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下,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投资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共有大型拖拉机704台、小麦联合收割机887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8台。农业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有力的推动了剩余劳动力转化和农民增收。
四是广大农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县政府始终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执政理念,把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保证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让全县人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
二、在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需要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知晓率较低;二是运行过程中有重登、漏登、错登现象;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个别地方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不良行为。
三、关于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
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在一定程度还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那么如何做到好事办好,调研组认为应健全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增加落实的透明度,真正达到公开、公正、公平,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式和效果并重,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县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宣传渠道,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采取各种实用方法,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黑板报、村内喇叭广播等有效形式,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还要着力培养一批惠农政策明白人。力争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落实体系。对惠农政策项目从登记到发放各个环节上,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严防惠农补贴被截流、套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保证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各项惠农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是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县政府要督促惠农政策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政策范围,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人、落实到户。对普惠项目,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抓好落实。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要实行一卡式发放,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不能普惠的政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兑现流程,真正体现在惠农政策面前区域机会均等,农民机会均等。比如在小麦良种、大型农机个补贴上,可按照乡村的粮食种植面积
设计分配方案,然后用公平的途径让有需求的农户根据制订的流程去获得补贴,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村、更多的人平等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
四是进一步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和加强惠农政策的跑办力度。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县政府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确保将各项惠农政策的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很好的把握国家的惠农方向和重点投资领域,加大跑办力度,争取更多的惠农项目和资金,惠及全县人民。
政策落实调研报告篇4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省人大农委按照省委确定的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重点围绕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情况,扶贫开发资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等20项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今年3月底,下发了调研通知,组织11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并在6月份召开的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研讨。9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农委组织调研组,赴九江市、景德镇市以及所辖的湖口县、都昌县、浮梁县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到有关乡镇了解政策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各市、县(区)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各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强农惠农政策在我省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增产,农村经济朝着又好又快发展方向迈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xx年以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了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补签承包合同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总体情况良好,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依法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宜春市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换发和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工作意见》,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91.67万份,发放率达到97.3%。通过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保证流转程序的合法有序,该市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上饶市出台相关政策,对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行为、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等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20xx年以来,该市共流转土地59.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3%。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操作,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
为保证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各地采取一些列措施,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惠农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抓好直补资金的兑现工作,组织实施好其他政策补贴项目,并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惠农政策。赣州市为强化扶贫开发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十项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等5个配套文件,编印了《赣州市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手册》,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两年来该市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860万元,铺设水泥路1158公里、修建桥梁17座、活动中心74个、卫生所5所、学校6所、水利设施75处、安装自来水5976户等,还支持686名贫困户子女参加了中等专业技能培训。
(三)创新方式,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如何使有限的惠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南昌市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资金拨付方式,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切块出来,转化为融资担保基金,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矛盾,扩大了资金的使用规模。新余市在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逐年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每年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保持在5000万元以上,在全省率先完成“村村通”工程,率先实施农村低保并由财政负担提高标准,非常补对象由80元提高到100元,常补对象由90元提高到110元。20xx年以来,湖口县累计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1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小农水、果业、水产、新农村建设,调动和保护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浮梁县整合惠农资金,重点用于发展茶叶产业,创建了“浮梁茶”品牌。
(四)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各地在抓好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新余市纠正了少数农村信用社扣押农户“一卡通”资金的行为,立案查处了虚报移民人数套取移民资金的2名公职人员,处理了违规用地的6名乡镇负责人。都昌县查处了挪用扶贫资金、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贪污征地补偿费等的4名村干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工作与“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两个100%到户”的规定仍有差距
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发放到位,有不少村组,特别是人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存在三到五年就调整土地的情况。由于土地四至界限不清,造成土地经营权证填写不规范,土地承包合同书写不规范。因缺乏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专项工作经费,人口自然增减,征占用耕地,也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换发率。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档案管理不规范
九江市反映,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程序不规范,以口头商议方式进行的流转占流转总数的80%。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也存在权利义务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此外,少数乡镇还存在将外出务工农户的承包土地作为机动地,由村组集体组织发包,收益归村组集体所有的现象。村组一级由于受办公设施和专管人员条件限制,致使土地承包档案资料难以妥善完整保管,发生不同程度的档案资料毁坏、丢失现象。
(三)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存在监管不严等问题
少数地方存在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与其他资金混账管理,拨付不及时,报账手续和资料不全,没有专款专用,尤其是村级存在捆绑使用的情况,白条入账的现象比较多。少数项目资金存在 “人情化”、“关系化”的“戴帽”现象。南昌市反映,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等个别乡、村都发生过用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抵扣旧欠或水电费的现象。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中,各地都发现了一些惠农资金使用上的违纪违规问题。
(四)地方配套资金过多,难以落实到位
多数地方反映,由于市县财力有限,一些项目的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到位,存在账面配套的现象。莲花县20xx年新增财力只有1300万元,而全年县级各项惠农配套资金总额达913万元,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项目的按期完成。
(五)少数项目实施难度较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一些惠农项目资金安排不足,实施难度较大。如生态公益林项目,补偿标准20xx年为每亩5元,20xx年为每亩6.5元,由于标准较低,许多林农不愿意与林业部门签订公益林保护合同。农村沼气项目由于建造成本逐年上升(1600元/个),农户的一次性投入较大,而国家补助款每户仅为800元,再加上生猪传统散养农户数量剧减,农户建造沼气池的积极性普遍下降,沼气推广实施难度增大,进展偏慢。
(六)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
为保证每项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好落实。乡村都要召开会议、转发兑付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上门宣传、丈量土地、核实面积、张榜公布、协调纠纷等等,相应增加了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由于县(区)、乡(镇)行政经费偏紧,这部分经费完全由县(区)、乡(镇)政府自行承担,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三、几点建议
今年2月至8月,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规范和完善了监管机制,有力推动了我省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省人大农委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结合今年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工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重点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尽快纠正一些地方“三至五年调整”的错误做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努力实现发证率、签订率“两个100%”目标,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三个明显高于”(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个大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的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对认真落实政策规定的,应给予奖励;对贯彻不力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向当地政府问责。同时,积极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四)注重效益,调整优化惠农资金的支出结构
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整合现有的各项惠农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条件。
(五)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配套措施
要认真总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管制度。
(六)统筹兼顾,尽量减少地方财政的配套压力
鉴于我省各级财政比较困难,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建议省政府向上反映,希望国家尽可能减少配套或适当降低地方配套比例。同时,省政府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要求市、县(区)配套的政策。对属于省级事权的项目,应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对属于省与市、县(区)共同事权的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别的市、县(区)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市、县(区)事权的项目,可采取按市、县(区)实绩予以适当奖励或补助的办法,以减轻财政困难市、县(区)安排配套资金的压力,进一步提高市、县(区)的财政保障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政策落实调研报告篇5
一、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
多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管理、引导、教育力度,服务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趋于完善,效果更加明显。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当前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产生,民族宗教工作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适应时代要求的主动性还不够足。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部位乡镇及村委会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不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
(二)应对复杂局面的前瞻性不够强。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入外地城市务工,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叠加,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相互影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部分非法宗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等还未得到全面遏制。
(三)依法规范管理的精准度不够高。有的党政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足,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一般问题民族宗教化,过度强调和夸大民族宗教的特殊性,不敢触碰;二是民族宗教问题一般化,淡化和漠视民族宗教问题的政治敏感性,容易导致小事演变成大事,引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被利用、扩大,造成工作被动,特别在应对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方面,缺乏规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预警防范措施。
三、做好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的多元化。各民族群众在山产经营和社会交往中,因经济往来、风俗习惯、天灾人祸等原因,经常出现民族个体之间的摩擦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当,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处理不公,就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并有可能引发一种民族情绪。对此,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不改进工作方法。首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知识,增进民族间的相互理解;其次,坚持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及早掌握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各种苗头性问题,预防在前,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三,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协调作用,对少数民族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提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稳定群众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二)改善民族村居住环境。促进民族村经济发展。借大环境,大招商引资步伐,引进蔬菜水果的种植技术,大力发展产业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资金,让广大少数民族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帮扶力度,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在山产技术、养殖技术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帮扶,使民族村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三)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位置。在县区人大、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广泛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意见,保障和解决少数民族代表、委员的素质及人员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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