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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出租合同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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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出租合同精选7篇

广告位出租合同篇1

甲方(房 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需本人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

一、甲方将______路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使用。

二、租期__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元整)。

四、房屋出租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是以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房屋出租合同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事项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得活动,如若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卫生垃圾费)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水表底数_____;电视费_____;取暖费_____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恢复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的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七、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如地震等)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并且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租,但乙方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租事宜。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为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八、房屋出租合同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九、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十、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二、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年底即**年**月**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暂住证号:__________

广告位出租合同篇2

甲方: 家家乐橱柜

乙方: 长治市绘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位置的朝 方向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11m×4m ,面积 44 ㎡。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彩钢瓦。

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

2、广告牌租赁期为 半 年,日期从 20xx 年 3 月 1 日 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付清 。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牌期间, 乙 方负责广告牌画面的喷绘和制作安装。

5、由于天气或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等,甲方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6、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所发布的一切广告所需政府批文及其相关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该项费用,甲方不负责。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7、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保证:甲方在此广告牌租赁期限内,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8、在合同执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政府政策原因的拆除,则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时间和制作成本,退赔甲方的剩余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甲方应及时修复。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9、在广告牌租赁期间,如广告牌相关结构由于乙方安装不当,掉落而带来安全隐患或人身伤害等事故,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负责支付此项事故所有费用,如甲方发现广告牌出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

10、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议解决为优先渠道,合同附件及样稿构成合同执行一部分,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那么合同争议 诉讼仲裁委员会,确实无法达成共识可上诉当地法院裁决。

1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由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事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位出租合同篇3

定做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制定本合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制作内容及规格:

2、 制作要求:

3、安装形式:

4、工程施工地点:

二、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制作的工程质量应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以及国家施工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产品验收以甲方签字的样稿或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三、工程付款与结算:

1、 本工程款总计人民币(大写2、 工程款付款方式:

注:乙方工程完毕后,甲方如未能按合同及时付款,产品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产品验收及制作期限:

1、甲方验收标准应以本合同第一、二条为验收标准。自乙方工程完工之日起甲方即验收并签字,验收签字后即视为本工程合格。如甲方验收合格后未签字,在3日内甲方未提出质量异议,也视为本工程合格。

2、制作期限:自甲方预付款入到乙方账户次日起,日内将工程制作完毕。

五、产品保修范围及期限:

1、 因乙方过错而造成工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及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八级以上大风、冰雹、地震、拆 移等。)造成工程损坏的不属于保质范围。

3、 本合同仅限于所订产品的制作保修,不承担其他形式的连带责任。

4、 保修期限:光源质保年,面板质保 保 年不退色、不脱落,钢结构架质保 年不断裂,不生锈。变压器质保 年。

六、双方负责事宜:

双方签订的协议要互相支持,共同努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甲、乙双方应信守约定,不可中途变更,如有变更要及时通知对方并要征求对方同意和确认,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程的顺利实施,并负责协调与物业及施工中相关的手续和问题。

3、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阻碍,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因甲方支付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后果,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必须按双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结构安装牢固,质量符合双方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因质量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工程周围的其他设施及物品,若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7、广告主体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8、乙方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并负责自己施工队的管理和食宿车费。

9、甲、乙双方在签完工程合同期内,如出现雨、雪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按实际情况顺延工程。

10、合同生效日,乙方必须转交所有相关设计样稿版权予甲方。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如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总款的2%。

2、 甲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追加工程总款的2%。

3、 如甲方反复变更而造成乙方工程延误或损失,其后果有甲方负责。

4、 乙方如出现质量和售后问题,在甲方的通知协调下乙方应及时有效地履行质量保证 及售后服务的责任,不得借口拖延或规避责任。如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协议方式:

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 本协议条款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定特殊补充条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广告位出租合同篇4

签约双方: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主体

1.1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1.2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需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展会全称)。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展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撤离场地日期:年月日。

4.2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至下午。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小时内撤离展馆。

4.3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展览服务

5.1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

2)清洁服务:

3)验证检票:

4)安保服务:

5)监控服务:

6)咨询服务:

7)其他服务:。

5.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租赁费用

6.1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租金/平方米/天面积

(平方米)天数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人民币/平方米/天

美元/平方米/天人民币

美元

展览室外场地人民币/平方米/天

美元/平方米/天人民币

美元

总计人民币

美元

6.2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3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签定本合同之日

起天内年月日

(进场日期前天)年月日

(进场日期前天)

展场租费比例

应付款

人民币或美元人民币

美元人民币

美元人民币

美元

6.4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帐户:

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swiftcod:

6.5对依法须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政府部门

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解除合同时间补偿金

租赁期限前个月以上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第七条场地、设施使用

7.1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b.电话位置分布图;

c.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d.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e.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f.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

7.2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7.3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7.4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7.5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7.6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7.7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广告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条保证与

8.1甲方保证与: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

8.2乙方保证与:

1)在租赁期前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天向甲方提供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发布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第九条责任保证

9.1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9.2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3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

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1.2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

12.2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8.2(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

12.4本合同12.1、12.3条规定的违约金列明如下:

违约行为发生时间违约金

租赁期限前个月以上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个月已付租金的%

租赁期限前个月至租赁期届满已付租金的%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5守约方根据12.1、12.3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12.6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12.7除本合同12.1、12.3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变更与解除

13.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13.2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13.3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5.2本合同15.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3)

15.3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15.4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5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6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5.4、15.5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告位出租合同篇5

甲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图)

2、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4、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 广告牌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含税)

2、 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建造、报建、年审、制作、发布、维护、维修、电费等。

3、 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50%预付款,即 元整,广告发布十五天内付清余款。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画面外,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免费提供更换两次广告画面。并免费在广告画面上对广告主题语进行霓虹灯勾边。

3、广告牌的外打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光源,保证每晚亮灯4小时,即夏天亮灯时间为晚上7:00至11:00时,冬天亮灯时间为晚上6:30至10:30时(可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适当调整)

4、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光源出现故障,乙方应于一天内修复;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电缆被盗,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6、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七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 元)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完工,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三) 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广告位出租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位置:______(______)。

二、规格:尺寸为:宽×高。

三、租赁期限: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四、费用:

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制作、安装、维护)。以上费用均不含税收。

五、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负责与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及一切办理费用;

2、协助乙方进行广告布幔的制作安装;

3、负责协助乙方广告布幔的日常维护;

4、协助乙方负责广告布幔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报告,如需更换版面,甲方应协助乙方;

乙方:

1、负责协助广告布幔的设计。

2、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关于影响原状的约定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广告载体的原状。如要更换广告版面,应提前告知甲方。

八、合同期满的约定: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提前30日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续租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九、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退还终止日到合同期满日的广告费用。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十、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贰页,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广告位出租合同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出让的户外广告位置的用途为发布广告。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原则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约定顺延执行: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1.出让人有权监督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户外广告位置和发布广告行为;

2.当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9.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拍卖(挂牌交易)设定的规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闲置空版面不得超过7天,在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内容需经市工商局审核)。具有灯光效果的必须于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时(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开灯,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指令开闭灯光。

10.受让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1.受让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12.广告位置设施的维护、清洗,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损坏或不洁的设施应及时予以维修和清洗。广告版面的维护、清洗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因广告设施损坏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赔偿。

五、合同解除的条件

受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必须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按出让人规定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1.未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

2.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未及时发布广告(商业、自身或公益广告)、闲置造成空版面超过七天的;

3.因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诫或处罚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毁损或破坏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

5.受让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付款的。

6.受让人未经出让人同意,擅自扩大版面,影响和破坏周围环境或他人利益,或扩大版面后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卖(挂牌交易)的平均价增补使用费的。

六、违约责任

1.出让人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出让人因产权纠纷或因出让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让人无法设置广告设施、发布广告,视为违约,应支付给受让人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成交价的10%支付或按照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3.因受让人的行为致使合同解除条件成立的,除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缴受让人已交付的款额外,受让人还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现场恢复原状,并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无法恢复原状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4.受让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义务,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额,并按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5.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人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的设施,出让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若受让人不按期整改,出让人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因受让人设置广告设施在施工时,或今后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到周围环境或公共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或伤害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6.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闭灯光的,每次未开闭灯光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支付违约金给出让人,供电部门停电或电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时亮灯的除外。

7.受让人管、护不到位责任,造成广告设施损坏时,经出让人三次催告修复,受让人仍未修复的,出让人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受让人承付,并按维修费额的5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七、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受让人的户外广告使用权随即终止。对于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属受让人投资设置的,由受让人自行处理,拆除收回(折旧转让或拆除恢复原状)。

八、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本合同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人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免责。

九、其它补充条款

1.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对拍卖(挂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户外广告,因规划建设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础施工确需破路动工的,由受让人负责实施。

2.受让人要按拍卖(挂牌交易)时出让人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基础和结构及其安全性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统一设计和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并将广告构架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报市灯管办备案,领取福州市户外灯光广告建设许可证后,规范制作、监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让人确需提前收回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出让人应退还受让人已交的剩余年限的占用费(退还金额以拍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标准),并按照广告构架使用年限拆旧给予受让人适当补偿,受让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随即终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卖(挂牌)标书、规则、成交确认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1份,市财政局执1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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