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相关书籍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从而写出语言优美、结构严谨的读后感,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情节和人物命运的思考和感悟,下面是优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十九札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十九札读后感篇1
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括,三番四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阔天下;他理智朋达,勤于劳动,总是以一个经济人的头脑考虑、和思量着周围的人和事物;他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他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18世纪的小说家笛福的代表作。他生动形象的刻画了鲁滨逊、星期五等人物形象,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由于船只失事,鲁滨逊漂流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流到荒岛上以后,不长叹命运的不公,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还救了一个野人,取名“星期五”一起生活。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我读后心潮澎湃。一个勇敢、勤劳、机智的鲁滨逊人物形象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禁感叹作者笛福丰富的想象力,他感叹着鲁宾逊的坚强、勇敢、,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仍能生存下来,而且无忧无虑,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对照来看,我们个个衣食无忧,吃来张口,饭来伸手,可又有谁想到自食其力。受到父母或老师的一点批评就要死要活,又有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为我敲响了警钟,坚强,勇敢的活下去。
十九札读后感篇2
?简爱》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小女孩因父母双亡,最后搬到舅舅家,疼爱她的舅舅也去世了,要不是因为舅舅生前对舅妈说一定要收留她,才把简爱留了下来,但是留了下来却没有改变舅妈对简爱的恨,简爱对舅妈家的人处处忍让,但简爱终于忍不住了,有一次,简爱在窗帘后偷偷看书,结果被。
表哥发现,表哥十分毒手,看到,就是一顿打骂,简爱就跟这个表哥打了起来,要不是舅妈来了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舅妈之后,就让简爱进了一所慈善学校,简爱本来很高兴,可是这所慈善学校条件很差,老师奇葩,比如这节课讲的是厉史,问的问题却是当时的船舶的造船锐和吨税是多少,那么难的题却被一个叫海伦的小姑娘答上来了,结果答上来了还要挨罚,当简爱说是时却说这是正常的,后来一个这慈善学校的投资人来了,他之前去过简爱舅妈家,舅妈说进还是个简爱是个撒谎的坏孩子,投资人就让简爱一直站在这学校上,后来这所学校的苦,被别人发现,那些贵族纷纷来捐钱,就这样子,慈善学校改成了一个特别好的学校,经纪人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威武了,简爱长大啦,去了一个贵族家当家庭老师,这个宅子十分大,可当每晚上都可以听到神秘的笑声,这个宅子的主人还跟简爱订了婚。
后来才发现那个神秘的笑是,原来就是这所宅子主人的妻子,这所宅子主人早已结过婚,只不过这个妻子已经成了疯子,简爱觉得应该尊重他以前的妻子,就走啦,走之后,简爱遇到他的亲戚,原来他的叔叔是个大富翁,死后要求他的外甥也就是表哥,把所有财产都交给简爱,简爱知道自己还有亲戚很高兴,告诉表哥说财产平分,简爱心里还是放不下那所宅子的主人,于是回来,后来才发现,她走后,他的疯妻子,趁他不注意,把房子给烧了,结果让他搞得有一只手臂断了,疯妻子也死了,简爱决定,既然开了妻子死啊,他们两个就举行了一场,普通的婚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倔强不是一种坏习惯,我们要懂得每一种不好的行为都不一定是一种坏的习惯,这也告诉我们即使是贵族也有惨败的一天,即使是平民有辉煌的一天。我们应该懂得尊重任何一个人,包括那些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去爱护和关怀。
十九札读后感篇3
?狂人日记》是1918年鲁迅先生所著的中国新文学史上第一篇现代型短篇白话小说,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个笔名,抨击出了社会中的人吃人制度,最早发表在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杂志第4卷第5号上。这篇文章也被收录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当中。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头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我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那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证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我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我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可是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能够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我在短暂的醒悟后,最终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我被吞没前的最终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我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十九札读后感篇4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squo;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squo;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squo;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十九札读后感篇5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高老头》——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这个家庭杯具资料丰富、情结曲折、极有戏剧性,既描述了高老头悲惨的一生和拉斯蒂涅的变化,又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欺骗、虚荣、浮华。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中年丧妻,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进入上流社会,高老头在她们出嫁时各给了八十万法郎作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他本以为这样做,就能得到女儿的尊重和孝敬,但最终却受尽苦难、孤独而终,而他的女儿女婿只明白一味的向老人索取。他们被金钱蒙蔽着,无视老人伟大的父爱。在高老头患病时,女儿的看望只为更多的索取;在他的葬礼上,女儿均未到场,丧事是外人操办的。而高老头最终才明白自我的爱在当时的实惠面前的渺小,抱憾而终。
本文的另一主角拉斯蒂涅是个有抱负的知识青年,想来到巴黎。但到巴黎不久,他原有的朴实被进入上流社会的欲望所吞噬,他向表姐鲍赛昂夫人请教,她说: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他的第二个领路人伏脱冷也告诉他社会的寡廉鲜耻,如何挤入上流社会。而对他影响最大的是高老头,拉斯蒂涅了解了两个女儿对高老头无耻的压榨,被其无私的父爱所感动,他也同情高老头,到最终还为其料理后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重新审视亲情和社会利益的关系。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它夹杂着对上流社会的向往和自我的虚荣心,当他的爱应对社会的金钱关系时,他的爱毁了自我,造成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杯具。而拉斯蒂涅咋伏脱冷被捕、鲍赛昂夫人被抛弃、高老头之死这三件事情发生后,决定弄脏双手,摸黑良心,成为进入上流社会的野心家。高老头的杯具和拉斯蒂涅的堕落都是在那个便面风光、骨子里肮脏的社会环境下造成的。
高老头和拉斯蒂涅是当时社会许多人的真实缩影,这似乎也印证了时代造就人这一道理。但我们更应多一点本我,少一点欲望;多一点平淡,少一点野心。期望不再有高老头和拉斯蒂涅这样的杯具发生。
十九札读后感篇6
老舍先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小说家和剧作家,我们经常接触到他的作品。这个暑假,我品味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一贯要强和奋斗,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像他这样善良、正直的人,可就是得不到上天的疼爱……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这些事,给了祥子一重重的打击,他本想用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梦,但经过这些打击,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信心,自甘堕落,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最后禁不住夏太太的诱惑,得了一身脏病,成为一堆行尸走肉。
对于祥子的悲剧,我感到万分同情。他本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却落得如此下场。其实他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
其实,祥子之所以会有如此下场,很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不合理。书中说:“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空了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可见当时的社会真能把人变成鬼!
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这样的“刺儿头”了。以他那样的奋斗、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必能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也能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社会,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环境,好好地学习,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教导,将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十九札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我曾感叹结局的悲哀,黛玉的抱憾而亡,宝玉的出家当和尚,宝钗的夜对孤灯,以及贾府的哀败萧条;我也曾抱怨曹雪芹的狠心:“为什么不成全宝、黛的爱情,反使他们阴阳相隔,最后落得天各一方。人世间就真的只有忧愁与伤心的泪雨吗?
她有闭月羞花之娇美,却“生态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显出她的弱不禁风,她的泪眼朦胧,魂牵梦萦。
她本是冰雪聪明的奇女子。魁夺菊花诗的潇洒,芦雪庵争联即景赋诗的敏捷,与湘云月下吟诗的才情,至今还历历在目,她讲无人能比的才情发挥得淋漓尽致,令我佩服,令数千万人为其倾倒。但细细品来,纤巧感恩的字句后,又隐藏多少眼泪,多少辛酸。
三月,花朵艳放,花香满天,黛玉,却用锄将一瓣瓣青春的碎片,连同自己的泪珠儿,一起埋入芬草菲飞的泥土。“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痴笑,他年葬侬知是谁?”她把自己的渴望、梦寐、生活的克色,全都埋入土中,却埋不掉孤独,如影随形的孤独,与生俱来的孤独。
与宝玉爱情的凄苦,本事情投意合,情意绵绵。宝玉是她唯一的知己,课天不由人,性格孤僻,人缘不好,成为她通往幸福大道的一块绊脚石,是的原本疼爱她的贾母对她渐渐疏远,胜利的天平自然倾向了城府极深的宝钗这边,凤姐的一出偷梁换柱技使两个人痛失所爱,黛玉含泪焚诗,含恨归去,从此阴阳相对,,宝玉疯疯傻傻,看破红尘,削发为僧。
红楼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让我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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