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能够激发读者对书籍的扩展阅读和深入研究,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作品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下面是优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家》的读后感500字模板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1
平时的生活总是很忙,很忙,忙得连去观赏一下校园的莲花池都没时间。虽然说没时间,但只要肯挤还是有的,但是独自一人观赏未免太过孤单,同时也让人感到伤感。终于我等到了,同学们有空陪我一起来看莲花。
我喜欢花,不仅是因为它美丽的外表,更是因为它不屈的性格。有人说:花是脆弱的,不能承受风吹雨打,一点小小的风浪就会把它摧毁。请容许我为它作一个辩护:脆弱并非是它所想的,那只是表面的,那只是它作为花所要承受的。它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但他却从未放弃过一次次开花的机会,即使有可能会被雨打得粉身碎骨。它总是那么坚强,不断的吸收营养,积聚能量,等待下一次的开花,它就是这样越挫越勇,不管前途是怎样,它都要去闯,因为不尝试又如何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哪怕有一天它被人摘去了,离开了亲爱的根,但它依然会坚强地活下去,活出色彩,活得芬芳。它就是这样的坚强。
莲花,你也一样,一样这样坚强。冬天的余寒还在,池水依然冰冷,但是你开出了美丽的花。我看见你淡红色的花瓣上沾着几滴晶莹地水珠,那是你奋斗的汗珠?还是你激动的泪水?你总是这样默默地奋斗、努力,不发出任何声响把所有的痛与苦、所有的汗与泪都让自己默默承受,你没有一句怨言。
莲花,谢谢你,是你给了我勇气,是你给了我信心。我要像你一样不懈地奋斗,我不会在感到累了,因为我有你的支持。人生的美丽便在那历经风雨后的一道彩虹,莲花,内敛、宁静寓意吉祥与幸福,心中有莲定可等到莲花盛开的一天。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2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真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今天,我读了《珍惜时间》这篇课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章中鲁迅先生珍惜时间学习,把毕生的精力献给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鲁迅到了晚年,对于时间抓得更紧。不管斗争多么紧张,环境多么恶劣,身体多么不好,他仍是争分夺秒,如饥似渴地学习,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病重得时候,他就想病好了要做什么事,病稍微好一点,他就动手做起来。他在逝世的前不久,生着病,体温很高,体重已经减轻到不足八十斤,可他仍然紧张地写作和翻译文章。甚至在逝世的前三天,还给别人翻译的一本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逝世得前一天还记了日记,鲁迅一直战斗到他离开我们的那天,从来没有浪费过一点儿时间。
和鲁迅先生一比,我就差了十万八千里。鲁迅先生对时间是那么珍惜,而我却不懂得珍惜时间,任凭宝贵的时间白白在眼前流逝。比如在双休日里,我知道早晨不用起早,所以都是太阳出得老高才懒洋洋地起床,就是起来了也不想写作业,心想时间还早着呢,于是就出去玩了。因此,每个双休日我都是星期天下午才匆匆忙忙地赶作业,完成的质量可想而知了。
每次吃饭的时候,妈妈总说我耽误时间,因为我总是一边吃一边看电视,一点一点地吃,吃一顿饭,就要耽误一个多小时。现在想想,如果把节约的时间用来看书,还能学到许多知识呢。
古人言:“勿谓今日不学有来日,勿谓今年不学有来年。”学了这篇文章后,我一定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地珍惜时间。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珍贵的友谊》,故事是这样的:在一座祥和的的大森林里,住着两只活泼可爱的小动物,一只是小白兔安娜,一只是安笛,他们俩可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一天清早,安笛和安娜向往常一样在丛林里散步,就在这时候,它们俩看见了一世界上最大的萝卜,安静看得入迷,回过神来,竟发现安娜在拉萝卜回家的路上了,于是它一边追一边叫:这萝卜是我的,是我的!过了会儿,安笛费尽全力终于追上了安娜,然后一把抓住那一个大萝卜,和安娜玩起了拔河比赛。忽然,砰的一声,大萝卜像是使用了分身术一样,被拉成了两半。
这时,安笛和安娜的眼睛里都显示出怨恨对方的神情来。从那时,安笛和安娜的那份友情就被这芝麻大小的事给打破了。一天下午,安笛去安娜家找安娜,安娜一开门,一看是安笛,就露出一副冷淡地表情,说:“找我有什么事?”安笛回答:“上次的事是我不对,我不该抢你的大萝卜。”安娜一听到这句话,一下子就把那副冷淡的脸抛到九霄云外,吞吞吐吐地说:“我也有错,我不该独吞大萝卜,应该与你分享。”安笛说:“我们重归于好吧!可以吗?”“当然可以”安娜回答。安笛和安娜终于又成为好朋友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来之不易的,我们要好好的珍惜友谊,不能因为一件小事而破坏了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也不要为了一点儿小事就去埋怨自己的朋友。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4
这是一本十分有趣的故事。它讲述了一个叫汤姆的男孩和他的朋友们的历险故事。
汤姆是一个非常调皮的'男生,他不喜欢上主日学校,却更喜欢玩儿,但他是一个孤儿,由他的波莉姨妈收养。他常常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书中,他和朋友一起去寻宝,却遇上了强盗;他们又玩儿失踪,去当水手,结果把镇上的人吓得不轻,以为他们死了,还举办了葬礼。他又带着一个女孩——贝琪,去溶洞探险。幸亏汤姆机智,否则他们就被困在里面了,而这期间,汤姆无意中发现了宝藏。在逃出溶洞后,汤姆和他的一个朋友又回到溶洞,取走了宝藏,最终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
故事中的汤姆虽然是个孤儿,而且又调皮又不听话,但他却十分热心,机智。在遇到强盗那次,他们被发现了,被绑了起来。后来多亏了汤姆机灵的脑子,他们才侥幸逃出来。不得不说,汤姆真的很聪明。
在他带着贝琪去溶洞探险那次,他们的蜡烛用光了,没有食物,没有水。只有汤姆有一卷风筝线。他带着风筝线去寻找出口,在途中他发现宝藏,便做了标记。最终他靠着敏锐的观察力,成功找到了出口。汤姆不仅机智,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
在他们挖宝藏时,碰到一块大石头。他的朋友以为宝藏已经被人挖走了,十分伤心。但细心的汤姆却发现宝藏就在这块石头下边。他真的非常细心。
以后在我的生活中,我要多向汤姆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学习他的细心,学习他敏锐的观察力。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5
这个暑假,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书,那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让我爱不释手!
它就像是一本会魔法的书,读着它,我仿佛也变成了书中会腾云驾雾的仙人!多么令人激动呀!它又像是一位会说话的智者,听着它,我认识了许多人物、明白了许多道理。
?西游记》主要是写唐僧师徒四人去西方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经历了千难万险,打败了无数妖魔鬼怪,才到达西方,取得真经。书里有勇敢无畏,聪明机灵,一路尽心尽责地保护着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有好吃懒惰,贪恋美色,但对唐僧却是言听计从的二徒弟——猪八戒;还有老实忠厚,一路挑着行李,任劳任怨的三徒弟——沙僧......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当年由于他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受尽了五百年苦难,最后被唐僧解救,收为大徒弟。他有着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在他面前也要现出原形,而且还有七十二变、筋斗云及三根毫毛。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更喜欢它不怕苦不服输的精神,取经之前他历经重重困难习得法术,取经路上又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师父。当我读这本书认识了故事中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时,我仿佛被带入了另一个世界。孙悟空告诉我们要努力要勇敢,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任何困境,都要勇于面对,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无论外界多少诱惑,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一颗平常的心!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6
蝴蝶,飞是一部反映同学之间友谊的儿童纯美小说。小说是紧紧为绕“蝴蝶结”来开始展开情节。它记叙程红头上的大“蝴蝶结”经常挡住后排同学的视线,在老师的规劝和同学的帮助下,程红放弃了个人爱好,解下蝴蝶结的过程。
当我看故事的开头时,心里为程红鸣不平。戴蝴蝶结是个人自由,再说一只漂亮的蝴蝶结戴在头上是多么神气呀!如果我是程红,我才不会解下来呢!可是,随着故事的发展,我的想法动摇了。因为蝴蝶结挡住了后排同学视线,同学之间就会经常闹矛盾,连考试成绩都下降。看完故事,我真后悔自己有这样自私的念头。
书中同学们的深情友谊真让我感动啊。当她们得知程红被烫伤后,不顾相互之间的纠纷,热情地给程红补课,背着她上学,护送她回家,使程红在考试上取得好成绩。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精神啊!
程红的花“蝴蝶”飞了,换上了两只有蝴蝶的金发卡。我真为她的改变感到高兴,我也为程红和同学们之间的亲密无间,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感到高兴,我们每个人都深深地知道如果个人离集体,就像花儿离开了枝头,友谊的蝴蝶在鲜花之间快乐地飞舞。
蝴蝶,飞这部小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它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懂得了做事要多为别人着想,不要只为自己着想。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7
今天我又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儿童名著,这本书书名叫《金银岛》让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金银岛》是一部险象环生的冒险小说,它的作者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是19世纪后期英国著名的散文家和诗人,新浪漫主义文学代表。他1850年出生在在苏格兰的爱丁堡,从少年开始就喜好文学,一生著作颇丰。他对小说创作一直抱有浓烈的兴趣,不断地在短篇小说中尝试着各种描述技巧和人物刻画的手法。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
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于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
充满冒险乐趣、惊心动魄、精彩生动的金银岛,让我有高潮迭起、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这本书把我也带到了寻宝的气氛里,我对这些名著深深地着迷了,我也要尝试一下写这样的文章。
《家》的读后感500字篇8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